工业洗衣机的安全规定
泰州市通江洗涤机械厂(通洋洗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座落在泰州森北工业园区,创建于1996年,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现已成为国内纺织、服装工业洗涤设备的知名生产厂家。在同行业中率先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欧盟CE安全认证,享有自营进出口权。
泰州市通江洗涤机械厂企业现有员工数百名,占地86亩,厂房面积28800平方米,具有完备的加工手段,能够完成常规的铣削、刨削、镗削、插削、钻削、铰削、打磨抛光等金加工工艺,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冲孔,剪裁,冲压,折弯,成型等钣金加工工序及各类焊接加工工序,大型的喷涂烤漆房设备, 通江产品的整体工艺和装备水平居同行先进水平。
自从2000年我国颁布了《家用电动洗衣机的安全性能标准》,标准以保证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出发,对洗衣机的制造质量和使用操作作了强制性的规定,工业洗衣机也同样。
1、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洗衣机及工业洗衣机的结构外壳应使使用者不应触及到裸露的带电部件。洗衣机开口处也不应使手指能够触及到内部的布线。
2、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在工作温度下,洗衣机及工业洗衣机内壳上带电部件之间的泄漏电流不应超过3.5毫安。
3、输入功率:在额定电压和正常温度下,洗衣机及工业洗衣机的实际输入功率不应超过其额定功率的15%。
4、温升:洗衣机及工业洗衣机在正常工作时,其电动机绕组的温升不应大于75度,外壳温升不应超过60度。
5、稳定性:洗衣机及工业洗衣机应有足够的稳定性,在使用中任一位置放在一个与水平面成10度的倾斜平面上,洗衣机不应翻到。
6、自动断电:洗衣机及工业洗衣机在脱水运转时,当使用者打开洗衣盖时,洗衣机电机或脱水电动机应断电。 |